惠东中航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发布日期:2008年7月14日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惠东中航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惠东中航城。
建设单位:惠州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惠东县平山华侨城文化中心广场西南侧地段。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00743.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4943.7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67521.60平方米、商铺等配套公建面积为11566平方米。规划住宅户数为1631户,按3.5人/户估算,规划居住人口5709人。商铺等配套公建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垃圾收集站、群楼商业街、燃气汽化供应站(即煤气站)等。本项目总投资8.55亿元(包含地价2.7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0万元。
(二)污染物的产生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发电机尾气;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间产生的臭气。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0.103吨/年,NOx:0.972吨/年,CO:7.875吨/年,HC:1.551吨/年。
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排放,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由于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建设项目户外停车场内机动车尾气通过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通过地下层的排风井引至地面排放;对垃圾收集间产生的臭气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治理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废气均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不会对项目内的住宅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水污染物
项目建成后的产生的污水主要为住宅居民、临时幼儿园、群楼商业街、社区服务中心、公厕等配套公建内活动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游泳池污水,预计排放量为71.09万吨/年,其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Cr、SS、氨氮、LAS等。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其中粪便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量为2268.84吨/年,其中包括生活垃圾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弃日光灯管、废弃电池等,排放量约10 kg/d,即年排放量为3.65 t/a。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在垃圾收集间内,定期由垃圾运送车运送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生活垃圾中所含的少量危险固废(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则应与一般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在垃圾收集间内划出特定的区域用于放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分类打包存放,定期委托专门的处理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及出入小区的机动车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一系列各种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噪声传到项目边界外1米处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同时不会对项目内的居民住宅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惠东县地区的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类环境要素污染控制措施可行,预测项目营运时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后能满足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支持,并能为当地提供一个高层次的综合生活小区,这对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核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则可将本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规划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吟 ? ?联系电话:13669560966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证书等级:乙;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3号
联系人:钟炜峰?? 电话:(020)33168288 传真:83820305
e-mail:yinlv_hpb@163.com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惠东中航城项目建设和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区域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茵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inluedc.com/)进行公示。
(3)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自2008年7月14日起自2008年8月4日结束。
5、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区域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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