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奥园康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发布日期:2008年5月19日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广州奥园康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奥园康城。
建设单位:广州奥园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城区南区规划滨江大道(规划高速公路)北侧、规划光明南路东侧。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征地面积为103825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为78000.6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为241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424.3平方米,包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4657.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6851.7平方米,配套公建及其它建筑面积17805.6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6767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87.7平方米和地下室6479.3平方米)。广州奥园康城建成后规划居住户数1304户,规划居住人口4173人。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0万元。
(二)污染物的产生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餐厅及幼儿园配套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发电机尾气;机动车尾气;垃圾站运行时产生的臭气。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油烟:0.487 吨/年,SO2:0.0365吨/年,NOx:0.476吨/年,CO:3.616 吨/年,HC:0.711 吨/年。
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静电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户外停车场内汽车尾气采用通过大气自然扩散,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通过地下层的排风井引至地面排放;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所在住宅楼楼顶高空排放;对垃圾收集间产生的臭气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治理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废气均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不会对项目内的住宅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水污染物
项目建成后的产生的污水主要为住宅居民和商铺及管理类配套公建生活污水、肉菜市场产生的污水、幼儿园的生活污水及配套食堂含油废水、餐厅厨房含油废水。预计排放量为1537.40 m3/d,其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Cr、SS、氨氮、LAS、动植物油等。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肉菜市场污水、幼儿园及餐厅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锋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及商业、公共配套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有少量的危险废物),餐厅、幼儿园食堂、肉菜市场产生的潲水油,年产生量合计为1698.15吨/年,其中生活垃圾1675.57吨/年(其中包括生活垃圾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弃日光灯管、废弃电池等,排放量约7.3吨/年),食堂、餐厅及肉菜市场产生的潲水油约723吨/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在垃圾站内,定期由垃圾运送车运送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生活垃圾中所含的少量危险固废(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则应与一般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在垃圾站内划出特定的区域用于放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分类打包存放,定期委托专门的处理单位外运处置。潲水油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22严控废物,必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备用柴油发电机、各类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出入小区的机动车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一系列各种减震、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类噪声传到项目边界外1米处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同时不会对项目内的居民住宅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地区的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类环境要素污染控制措施可行,预测项目营运时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后能满足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的支持,并能为当地提供一个高层次的综合生活小区,这对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核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则可将本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规划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奥园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华东 联系电话:13724128989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证书等级:乙;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3号
联系人:钟炜峰 电话:(020)33168288 传真:83820305
e-mail:yinlv_hpb@163.com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广州奥园康城项目建设和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区域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茵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inluedc.com/)进行公示。
(3)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自2008年5月19日起自2008年6月3日结束。
5、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区域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